明代李時珍日:河豚魚“修治得法益人,修治失法殺人”。所以在加工剖割河豚時,必須將有毒部分除凈,要做到專人、專地、專用工具、專業剖割處理,專職烹制,才能確保安全。
1、有流動水將河豚魚體的污物及黏液除去,檢查并去除附著在胸鰭內側的綠色、半透明或黑褐色斑點的寄生蟲。
2、將背鰭、胸鰭及臂鰭剪除。
3、3剪刀從肛門處向頭部輕輕挑開腹皮《不能碰到內臟》,然后將皮拉開,
4、沿肛門至嘴部將腹腔剪開,《不傷內臟》、拉開、分別理出肝臟、卵巢、《魚籽》、腸、胃、粘巢、《魚白》并將頸節骨處的脾臟血塊去掉,四部分分不同容器存放,千萬不能混放。
5、剪斷頸骨和尾骨,挖除眼睛和鰓,去凈血污沖洗干凈。皮用熱水沖洗干凈。
6、肝臟、卵巢或粘白分別剝凈血筋、衣膜、其余集中進行安全銷毀?!堵殉餐旮稍锾幚砹碛??!?br/>7、初加工完成后,要有河豚專職烹飪大師嚴格驗收后再進行烹制。特別注意:初加工途中不宜干別的活,防止交叉污染,完成后,抹布、剪刀、用具、手、地面及時清洗消毒,污水沖入下水道,不要到處流溢、確保安全,衛生。